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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关于竞价处置报废资产的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3 10:1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关于竞价处置报废资产的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拟处置一批报废的资产,竞价招标采用“先资格审查,后报价”方式进行,确认符合条件的回收公司后,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并随附报废实物照片,回收公司根据报废资产实物照片进行报价,价高者为中标单位。现将资产竞价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

(一)报废的资产原值353,820.00元(详见附件3)。

(二)存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二、处置方式

  竞价,整批一次竞买,价高者得。竞得者在缴清相应的款项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自提报废的物品。

 

  三、竞价公司的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广东省内合法登记且注册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等证照齐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告时间

  2024年9月14日至9月16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竞价人需递交以下加盖公章的竞价资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回收报名表、工商营业执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二)提交方式:电子邮箱,jasmine111707@163.com。纸质版资料可随报价单一并提交。

(三)经审查合格条件的竞标申请人超过3家时(含3家)为有效,少于3家时延长报名时间。

经审查资格符合且为有效者,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并随附报废实物照片,回收公司根据报废资产实物照片进行报价。

 

  六、提交报价资料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9月16日

  (二)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三)要求:

1.报价单字迹要工整清晰,并加盖公章,用信封装好封口并盖密封章;

2.提交方式:邮寄/现场提交;

3.超过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的公司不受理报价资料。

 

  七、开标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9:30至10:00,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投标人的确定:开标后通知竞买者,一周内签订合同。

 

  八、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温先生、黄小姐, 020-83005784、020-83005607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8:00。

 

附件1: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回收竞价须知

   附件2: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回收报名表

附件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报废固定资产询价清单

 

附件2: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回收报名表.doc

附件1: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回收竞价须知.doc

附件3:广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废弃资产询价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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