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的公示
为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自发出本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附: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名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案外人 | 拟发放 金额(元) | 发放事由 | 是否合议 | 承办法官 |
(2022)粤0105执4136号 | 谭少媚 | 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管理人 | 5964.93 | 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已被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故将款项5964.93元转交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管理人接管。 | 李法官 020-83005479 | |
(2024)粤0105执17172号 | 肖绍新、朱国聪、肖声亮、梁健强 | 何志勇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141255.28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4)粤0106执12002号案 | 是 | 刘法官020-83005592 |
(2026)粤0105执119号 | 黄冠丹 | 李炽宏 | 李炽宏 | 6984.92 | 本案被执行人案外已向申请人履行完毕,故本案将扣划到案的款项退还被执行人李炽宏。 | 是 | 刘法官020-83005592 |
(2026)粤0105执2322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傅葵、沈波 | 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5120.81 | 本案依法处置了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该房产已拍卖成功,按相关规定应向拍卖机构发放拍卖辅助费。 | 是 | 高法官02083005325 |
(2026)粤0105执34号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黎颂华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6536 | 申请执行人提供书面盖章的《收款账户情况说明》,确认执行款发放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账户。 | 是 | 吴法官0208300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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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105执1176号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李丽娜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352 | 申请执行人提供书面盖章的《收款账户情况说明》,确认执行款发放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账户。 | 是 | 吴法官02083005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