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的公示
为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自发出本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附: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名单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案外人 | 拟发放 金额(元) | 发放事由 | 是否合议 | 承办法官 |
(2025)粤0105执10号 | 广东省信托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 | 陈琼瑜 | 11841520.16 | 买受人退税 | 是 | 贾法官83005555、5569 |
(2025)粤0105执10号 | 广东省信托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 |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 50000 | 拍卖辅助费 | 是 | 贾法官83005555、5569 |
(2024)粤0105执8729号 | 周加滨 | 徐素娜、梁颖 | 徐素娜 | 5830.78 | 案件执行完毕,原路退回被执行人徐素娜名下银行账户 | 是 | 刘法官020-83005592 |
(2023)粤0105执14207号 | 广州市海珠区房屋管理二所 | 钱玉娥 | 钱玉娥 | 1007 | 申请执行人确认本案金钱部分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已缴纳金钱部分执行费,本案所得款原路退回被执行人 | 是 | 刘法官020-83005592 |
(2026)粤0105执恢31号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 | 李卫娴 | 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2020 | 辅拍费 | 否 | 郭法官02083005536 |
(2025)粤0105执恢2293号 | 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方明 | 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250 | 辅拍费 | 是 | 韩法官02083005535 |
(2024)粤0105执恢695号 | 颜苏华 |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庞春远 |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 1319 | 发放破产管理人 | 是 | 韩法官02083005535 |
(2025)粤0105执恢2361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南支行 | 方杰涛、曾艳芳 | 方杰涛 | 357954.55元 | 案件执行完毕,退还被执行人 | 是 | 韩法官02083005535 |
(2025)粤0105执恢2361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南支行 | 方杰涛、曾艳芳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5)粤0111执保27874号案件 | 357954.55元 | 案件执行完毕,拟退还被执行人曾艳芳,因其在白云法院有作为被执行人案件,依据(2025)粤0111执保27874号扣留提取通知书发往白云法院 | 是 | 韩法官020830055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