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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款公示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23 20:3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的

为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自发出本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附: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名单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拟发放

金额(元)

发放事由

是否合议

承办法官

2025)粤0105执10号

广东省信托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

陈琼瑜

11841520.16

买受人退税

贾法官83005555、5569

2025)粤0105执10号

广东省信托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50000

拍卖辅助费

贾法官83005555、5569

2024)粤0105执8729号

周加滨

徐素娜、梁颖

徐素娜

5830.78

案件执行完毕,原路退回被执行人徐素娜名下银行账户

法官020-83005592

2023)粤0105执14207号

广州市海珠区房屋管理二所

钱玉娥

钱玉娥

1007

申请执行人确认本案金钱部分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已缴纳金钱部分执行费,本案所得款原路退回被执行人

法官020-83005592

2026)粤0105执恢31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

李卫娴

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2020

辅拍费

郭法官02083005536

2025)粤0105执恢2293号

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方明

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250

辅拍费

韩法官02083005535

2024)粤0105执恢695号

颜苏华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庞春远

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1319

发放破产管理人

韩法官02083005535

2025)粤0105执恢2361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南支行

方杰涛、曾艳芳

方杰涛

357954.55

案件执行完毕,退还被执行人

韩法官02083005535

2025)粤0105执恢2361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南支行

方杰涛、曾艳芳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5)粤0111执保27874号案件

357954.55

案件执行完毕,拟退还被执行人曾艳芳,因其在白云法院有作为被执行人案件,依据(2025)粤0111执保27874号扣留提取通知书发往白云法院

韩法官0208300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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