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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款公示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18 18: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款的

为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自发出本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附: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名单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拟发放

金额(元)

发放事由

是否合议

承办法官

2026)粤0105执1924号

广州联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祁鑫

广州联海饲料有限公司

5000元

由于申请执行人广州联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广州联海饲料有限公司”,故本案所得款项发放至广州联海饲料有限公司名下。

法官020-83005592

2026)粤0105执1689号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马楚城纺织品商行

何远斌

马楚城

2363

因申请执行人为个体工商户,没有对公账户,款项发放给其经营者马楚城

吴法官02083005509

2021)粤0105执15650

广东珠江商业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郭少存

郭少存

6142.94

执行依据被撤销,款项退还被执行人


李法官

020-83005479

2021)粤0105执15659号

广东珠江纺织博览中心有限公司

郭少存

郭少存

6010.06

执行依据被撤销,款项退还被执行人


李法官

020-83005479

2021)粤0105执12957号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袁泽、吴泽、张迁、刘浩、芦文轩

2026)粤0105执906

15000

转至2026)粤0105执906案作(2019)粤0105刑初1396号案罚金,以蔡云霞的名义上缴国库


法官

020-83005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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