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董安荣、陶本利: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华之纺纺织有限公司、原告陈卓豪与被告陶本利、被告董安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本案开庭时间变更为2024年9月18日15时在本院第15法庭A501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二○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经办人:戴肖锋、贾东宁(020-83005414 83005413);
地址:广州市逸景路333号,邮编:510300。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董安荣、陶本利: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华之纺纺织有限公司、原告陈卓豪与被告陶本利、被告董安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本案开庭时间变更为2024年9月18日15时在本院第15法庭A501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二○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经办人:戴肖锋、贾东宁(020-83005414 83005413);
地址:广州市逸景路333号,邮编:51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