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异335号之一
广州恒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伟华明(广州)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联合共创农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阮剑伟、梁伟生、刘景贤、伍志华、张玉传:
在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恒晟商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广州恒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伟华明(广州)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3)粤0105执15440号]过程中,申请人广东恒晟商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第三人广州联合共创农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阮剑伟、梁伟生、刘景贤、伍志华、张玉传为上述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案号为(2024)粤0105执异335号。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证据副本、答辩及举证通知书、听证通知书等。本院定于2024年9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举行公开听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并在网上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经办人:黄洋洋 电 话:020-83005505、83005507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