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4475号
广东中南物流有限公司、雷秀南、曾启华:
本院受理林庆源与广东中南物流有限公司、雷秀南、曾启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原告已申请撤回起诉,故本案以撤诉方式结案。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二O 二四 年 八 月 十二日
联系人:熊丹丹、邝炜荧(电话:020-83005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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