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5民初13272号
冯道施: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银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罗丽嫦、冯道施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号:(2023)粤0105民初13272号】一案,现原告广州市银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上诉,向你送达本案上诉状副本。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105民初13272号上诉状副本,主要内容如下:1、请求撤销(2023)粤0105民初1327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改判罗丽嫦向广州市银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返还2019年移交清单、2020年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移交清单(二)、移交清单(三)、移交清单(四)上列明的资料和物品,以及2022年10月20日股东会决议附件所列明的合同、证照与其他资料;2、请求判令本案二审诉讼费用由罗丽嫦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