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5659号
徐州市蕙丰源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云龙区建国东路天成开发商办综合楼1-10.08室):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善有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州市蕙丰源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91739.6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该损失以91739.6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2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至货款付清为止,暂计至2024年3月12日的损失为9413.05元。2. 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0月10日9:15分在本院第29法庭A602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O二四年八月九日
联系人:冯小娟、马谆忻 83005424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