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诉前调6321号
沈海盈:
本院受理(2024)粤0105民诉前调6321原告邹全宇诉被告装呗(广州)智能整装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华顺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白功捷、沈海盈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99556元及利息(以199556元为本金,自起诉立案之日起按照LPR的1.5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被告沈海盈(男,汉族,1982年3月24日出生,住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万盈镇朝阳街89号)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应诉材料,现本院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等诉讼材料。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不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0月17日9时15分在本院第27法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按公告的开庭时间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在依法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联系人:沈颋、欧阳楚丹 电话:020-83005435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邮编:5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