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恢883号
曾展明: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吴晓亮与被执行人曾展明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105执恢883号】, 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结案通知书,其中结案通知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执行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恢883号
曾展明: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吴晓亮与被执行人曾展明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105执恢883号】, 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结案通知书,其中结案通知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