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12264号
广州乐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4)粤0105民初12264号原告陈晓君诉被告才思学(广州)智慧运营有限公司、广州乐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发出网络公告,主要公告原告诉讼请求内容如下:1、请求被告广州乐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向原告退还剩余课时学费合计人民币22684.48元;2、请求被告才思学(广州)智慧运营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补充清偿责任;3、本案所有的诉讼费由两被告共同承担。具体事实和理由详见起诉状。
因目前无法向上述当事人送达,现本院向上述当事人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网上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为答辩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0月10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29法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案件经办人:陈文超(联系人:黄天俊,电话020-83005418、5702、5417),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二〇二四 年 八 月 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