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9992号
广州合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广州市科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合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5月19日之间的租金378000元及滞纳金12096元(滞纳金计算方式:每期滞纳金以63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20日、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20日、2024年4月20日起,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暂计至2024年5月16日为12096元)。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 2024年10月9日10时15分在本院第41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O 二四 年 八 月 七 日
联系人:熊丹丹、邝炜荧(电话:020-83005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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