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11759号
广州市车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新城创新中心28号楼104-3):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巴图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车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105民初1175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应付未付平台商家货款121,376.29元,以及未完成退供的货款金额3700.24元,上述合计125076.33元,并以125,076.33元为基数自2024年2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LPR)3.45%的2倍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2024年5月10日为910.32元。以上暂计至2024年5月10日合计为人民币122,286.61元;二、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被告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审判庭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八月七日
备注:请你见到本公告后立即来我院(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联系经办人领取上述案件的诉讼材料
联系人:徐萍、颜姣(电话020-83005380、8300538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