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7059号
北京美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街道板井村蔬菜研究中心32号楼二层205房)、广州美轮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88号之十五101):
本院受理原告李永恒诉被告广州美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美轮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案号:(2024)粤0105民初7059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支付所拖欠原告的工资329936.05元 (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27日);二、请求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20000元;三、请求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年终奖80000元;四、请求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10月15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审判庭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八月七日
备注:请你见到本公告后立即来我院(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联系经办人领取上述案件的诉讼材料
联系人:徐萍、颜姣(电话020-83005380、8300538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