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13360号
广州联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新村西安后街37号509房):
本院受理原告孙宁诉被告广州联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案号:(2024)粤0105民初13360号],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5月8日的工资及其他费用9132元,其中欠工资8932元、话费报销200元,合计913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本院审理。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10月16日14时30分在本院海珠湿地人民法庭第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通过本院官网送达裁判文书。
二○二四年八月七日
经办人:李涵一、吴洁敏 (电话020-34476104)
备注:请你见到本公告后立即来我院(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835号)联系经办人领取上述案件的诉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