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广州市讲饮讲食餐饮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广纸路32号首层自编之9):
本院受理原告谢伟君诉被告广州市讲饮讲食餐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案号:(2024)粤0105民诉前调9543号],原告起诉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24年1月1日至3月21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85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本院审理。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10月14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16法庭A503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通过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二四 年 月 日
经办人:曾德瑜、陈咏诗 (电话020-83005750、83005751)
备注:请你见到本公告后立即来我院(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联系经办人领取上述案件的诉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