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恢527号
广州市慧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与被执行人广州市慧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受理费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广州市慧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广州市慧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送达结案通知书,内容如下:
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本案的全部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结案,对被执行人终结财产报告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联系人:邱法官,83005747、5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