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粤0105执16762号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鸿八发百货商行:
申请执行人维达纸业(中国)有限公司执行被执行人广州市海珠区凤阳鸿八发百货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2023)粤0105执16762号,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下列执行文书: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2023)粤0105执16762号执行裁定书(查冻扣),上述文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二〇二四 年 七 月 二十九 日
联系人:郭世文 020-83005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