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7648号
派绅健身(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浩铭诉被告派绅健身(广州)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的服务合同关系;2.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剩余课程费共计人民币130397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依法诚信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本案将于2024年10月18日9时15分在本院第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并将依法网上公告法律文书。
二○二四 年 七 月 三十 日
联系人:赵洋洋(020-83005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