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异342号
广州市白云区佳谊旅业部、广东富兹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杨梦绮、周世杰、蓝秋香、沈雯、黄力: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南支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广州市白云区佳谊旅业部、广东富兹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杨梦绮、周世杰、蓝秋香、沈雯、黄力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两案【(2003)海民执字第1591、1592号】过程中,申请人俞康以受让了该两案债权为由,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该两案的申请执行人,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案号为(2024)粤0105执异342号。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及证据副本、答辩及举证通知书等。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进行审查,并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经办人:黄洋洋
电 话:020-83005507、83005505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