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2470号
吴建胜、张舜瑶:
本院受理(2024)粤0105民初2470号原告广州市振兴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百利家源实业有限公司、余前生、吴建胜、张舜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发出网络公告,主要公告原告诉讼请求内容如下: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160877.48元及逾期利息(以160877.48元为基数,按每日0.02%计付,自2021年4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按每日0.1%计付,自2021年5月10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被告二对被告一涉案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三、四在其未缴出资范围内对被告一涉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四被告承担。具体事实和理由详见起诉状。
因目前无法向上述当事人送达,现本院向上述当事人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原被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追加被告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网上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为答辩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9月25日9时15分在本院第29法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案件经办人:陈文超(联系人:黄天俊,电话020-83005418、5702、5417),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二〇二四 年 七 月 二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