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恢84号
广州市雅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许家钦:
本院在执行(2024)粤0105执恢84号一案中,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限制消费令等材料,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限制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为公司的为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恢84号
广州市雅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许家钦:
本院在执行(2024)粤0105执恢84号一案中,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限制消费令等材料,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限制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为公司的为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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