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11304号
宇宙星际(广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陈秀菊、宋飞龙:
本院受理原告张丽霞与被告宇宙星际(广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陈秀菊、宋飞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被告宋飞龙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1550000元及支付至实际偿还本金之日的逾期利息,利息暂计为37329.93元(借款200000元逾期利息自2023年7月21日起暂计至2024年6月10日止,以2023年7月21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55%计算;借款100000元逾期利息自2023年10月28日起暂计至2024年6月10日止,以2023年10月28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计算;借款250000元逾期利息自2023年10月30日起暂计至2024年6月10日止,以2023年10月30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计算;借款300000元逾期利息自2023年11月13日起暂计至2024年6月10日止,以2023年11月13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计算;借款500000元逾期利息自2023年8月24日起暂计至2024年6月10日止,以2023年8月24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计算;借款200000元逾期利息自2023年11月26日起暂计至2024年6月10日止,以2023年11月26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计算); 2、被告宋飞龙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20000元;3、被告陈秀菊、宇宙星际(广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诉讼费用及财产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之后的2024年9月30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二四 年 七 月 二十四 日
联系人:余胜男、李敏仪(电话020-8300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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