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12507号
广州市迈至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83号204-217铺,204-218铺,204-219铺,205-215铺,205-216铺,205-220铺):
本院受理原告莫凝诉被告广州市迈至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105民初12507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广州市迈至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退赔原告早教课时费人民币13888元及其利息(利息以人民币13888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3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计算至2024年2月1日为1.3元);二、请求判令被告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请求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10月9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审判庭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备注:请你见到本公告后立即来我院(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联系经办人领取上述案件的诉讼材料
联系人:徐萍、颜姣(电话020-83005380、8300538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