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9683号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
本院受理(2024)粤0105民初9683号原告杨颖诉被告国电华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徐国智、第三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劳务报酬228400元,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24809.32元,以上共计253209.32元;2、被告二在上列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因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住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泐大道63号)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特向被告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供电局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开始起算15日内,举证期限从答辩期限届满后开始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9月23日9时15分在本院第1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经办人:黄继锋 杨彩萍 (电话 020-83005470 5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