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12587号
广州市迈至宝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郑金钰诉被告一广州市迈至宝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被告二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105民初12587号],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一退赔原告早教课时费7999.2元;2、被告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赔偿原告三倍早教课时费23997.6元;3、被告二对第一项、第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定为举证期满后的2024年9月23日10时15分,地点为本院审判庭第31法庭,如届时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在本院官网公告送达此后的法律文书。
二○二四 年 七 月 二十二 日
经办人:陈美贤、招佐文 (电话:020-83005734、83005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