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诉前调12091号
蓝曼燕:
本院受理(2024)粤0105民诉前调12091号原告周昊能诉被告刘正才、蓝曼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赔偿原告网约车停运损失3612元;2、判令被告三对上述赔偿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因蓝曼燕(住湖南省衡南县茅市镇一拱桥居委会衡祁北路199号)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特向被告蓝曼燕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开始起算15日内,举证期限从答辩期限届满后开始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9月27日10时45分在本院第1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经办人:黄继锋 杨彩萍 (电话 020-83005470 5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