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12190号
肖蕾:
本院受理(2024)粤0105民初12190号原告曾沛健诉被告马青歌、肖蕾、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被告三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损失28553.46;2、被告一、二对被告三在赔偿总额28553.46元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3、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因肖蕾(住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64号国森广场A栋1001房南沙社区集体户)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特向被告肖蕾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开始起算15日内,举证期限从答辩期限届满后开始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0月11日9时15分在本院第1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经办人:黄继锋 杨彩萍 (电话 020-83005470 5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