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5126号
广州市依柏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颜芝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依柏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开庭信息为2024年8月29日9时15分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如届时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依法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送达法律文书。本案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