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5执10449号
广州市海珠区培才教育培训学校:
申请执行人宋旻靓与被执行人广州市海珠区培才教育培训学校劳动争议一案【案号:(2023)粤0105执10449号】,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下列执行文书: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等材料,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 年 七 月 十二 日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5执10449号
广州市海珠区培才教育培训学校:
申请执行人宋旻靓与被执行人广州市海珠区培才教育培训学校劳动争议一案【案号:(2023)粤0105执10449号】,鉴于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下列执行文书: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等材料,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 年 七 月 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