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7619号
山东统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艳春与被告王琪亮、广州洁城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统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之诉一案【案号:(2024)粤0105民初7619号】,原告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王琪亮、广州洁成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272636.39元,被告山东统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统筹保险约定的限额内优先赔偿:(详见赔偿明细);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之后的2024年9月18日上午9时15分,在第31法庭A604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二四年 七 月 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