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8331号
陈幸、熊桂中:
本院受理的原告周文瑛、陈曜升诉被告熊伟、陈幸、左天舒、熊桂中、陈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五被告共同偿还两原告借款本金4500000元;2.判令五被告共同支付两原告借款利息,自2024年2月1日起按照签署《还款协议》时LPR四倍(即年利率15.4%)标准计付至五被告实际偿还之日(暂计至2024年5月23日应收利息为165391.78元);3.判令五被告共同赔偿两原告律师费380000元及诉讼财产保全保险费3245元;4.判令五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财产保全费用、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依法诚信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本案将于2024年9月24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并将依法网上公告法律文书。
二○二四 年 七 月 十二 日
联系人:赵洋洋(020-83005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