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5471号
杨蕾(男,1989年7月20日出生,住湖北省仙桃市毛嘴镇边湖村五组63号):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海珠区意丰纺织品商行与被告杨蕾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127661元及逾期利息5163.98元(以货款本金127661为基数,自2023年5月2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0%计付,直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2024年3月1日);以上暂计:132824.98元;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9月11日10:45分在本院第29法庭A602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O二四年七月十日
联系人:冯小娟、马谆忻 8300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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