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韩国柱(男,汉族,1972年3月20日出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剑兰街39号801房):
本院受理李国波与韩国柱、上海嘉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105民初3486号],原告变更诉讼请求:1.将原诉讼请求“1. 判令各被告赔偿原告损失417711.83元”变更为请求判令各被告赔偿原告损失433793.96元;2.原诉请“2. 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本院审理。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9月9日9时15分在本院第16法庭A503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通过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二四 年 七 月 五 日
经办人:曾德瑜、许宝之 (电话020-83005750、83005751)
备注:请你见到本公告后立即来我院(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联系经办人领取上述案件的诉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