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6035号
吴红江:
本院受理(2024)粤0105民初6035号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诉被告吴红江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0105民初6035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已经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发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书主要判决内容如下:驳回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0元,由原告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案件经办人:陈文超(联系人:黄天俊,电话020-83005417、5702、5418),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二〇二四 年 七 月 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