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05民初20323号
徐碧兰、郑天喜、王咸明:
本院受理(2022)粤0105民初20323号原告许楚生、许浩嘉、许嘉嘉诉被告郭启斌、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吴穗芬、王海红、王钦宝、郭庆龙、徐碧兰、郑天喜等高空抛物、坠物损害责任纠纷,本案现已审结。现因徐碧兰(广州市海珠区穗花三巷7号901房)、郑天喜(住广东省惠来县隆江镇象湖管区院山北四巷8号之2)、王咸明(住长沙市开福区望麓园街道营盘街社区学宫街16号1栋4门508房)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特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被告陈丹铌、李晓鹄、李永恒、刘鑫、黄锦文、裴丹妹、龙家新、杨结华、杨锦棠、赖权扬、谢燕芳、王翠英、邓钜欣、彭利、谢清秀、张瑞认、黄俊奇、蒋闪闪、张艳霞、梁翠媚、罗志坤、盛汉忠、盛宇飞、何剑峰、梁映雄、冯昕、黄静雯、曾凤莲上诉各一份,请你方看到本公告后立即前来本院领取。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 〇 二 四 年 七 月 五 日
经办人:杨曼、陈湘鹏 (电话020-83005458、5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