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2776号
胡喜丽、童想南、长沙妍希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玉蕴诉被告胡喜丽、吕伶燕、童想南、长沙妍希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梁玮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后的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变更开庭时间为2024年9月5日16时15分在本院第28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如届时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依法公告送达法律文书。联系电话黄助理020-83005431。
二〇二四 年 七 月 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