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5民初20946号
广州影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何浩明与欧豪格与广州影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国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案号:(2023)粤0105民初20946号】,原告上诉请求:一、撤销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105民初20946号民事判决书;二、判决不将上诉人追加为(2022)粤0105执22546号案的被执行人;三、判决上诉人不需在未缴纳出资额200万元范围内对上述执行案件中穗海劳人仲案字【2022】2545号仲裁调解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广州影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二四年 七月 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