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5执恢1219号
卢志荣:
本院在执行(2023)粤0105执恢1219号一案中,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失信决定书等材料,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决定将被执行人卢志荣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5执恢1219号
卢志荣:
本院在执行(2023)粤0105执恢1219号一案中,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失信决定书等材料,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决定将被执行人卢志荣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