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5执15436号
范雪媚、温景瑜:
本院在执行(2022)粤0105执15436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变卖):
变卖被执行人范雪媚名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群贤路51号401房的房屋产权。
二〇二四 年 七 月 一 日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105执15436号
范雪媚、温景瑜:
本院在执行(2022)粤0105执15436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变卖):
变卖被执行人范雪媚名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群贤路51号401房的房屋产权。
二〇二四 年 七 月 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