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5民初11461号
深圳国昌工贸发展公司、李向理、尼萨夫:
本院受理原告卢晓辉诉被告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国昌工贸发展公司、周栋、李向理、尼萨夫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01民辖终561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