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4890号
韩浩、广州卓丽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4)粤0105民初4890号原告韦良诉被告韩浩、广州卓丽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方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特向被告韩浩、广州卓丽服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24)粤0105民初4890号民事裁定书一份,内容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经办人:黄继锋、杨彩萍 (电话 020-83005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