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2234号
周美记:
原告罗翕文诉被告周美记、广州市德善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完结,现因被告周美记(住所地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正兴村民委员会正兴村民小组一组5号)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被告周美记公告送达(2024)粤0105民初2234号民事判决书一份,判决结果为一、被告周美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赔付原告罗翕文停运损失1750元;二、驳回原告罗翕文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50元,由原告罗翕文负担32.5元,由被告周美记负担17.5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 二 四年 六月二十四日
经办人:王芬 (电话020-83005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