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6047号
马崔、徐月萍、马纯:
(2024)粤0105民初6047号原告彭秀琼诉被告马崔、徐月萍、马纯、张海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 2024年8月20日09时15分在本院第30法庭A603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四 年 六 月 二十日
经办人:李志强(020-83005429)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邮编:51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