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6001号
巨鳄优选(杭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4)粤0105民初6001号原告广州思博高文化有限公司诉被告巨鳄优选(杭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凌秀巍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发出网络公告,主要公告原告诉讼请求内容如下: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退还原告服务费103000元;二、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违约金人民币30900元;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律师费人民币10000元;四、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二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请求承担连带责任;五、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具体事实和理由详见起诉状。
因目前无法向上述当事人送达,现本院向上述当事人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网上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为答辩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8月21日9时15分在本院第29法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案件经办人:陈文超(联系人:黄天俊,电话020-83005418、5702、5417),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二〇二四 年 六 月 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