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6045号
广州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健瑛、杨宪军诉被告刘俊杰、仇艳艳、广州智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105民初604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1、三被告偿还两原告借款本金4000000元及逾期还款利息(利息以本金4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至2020年8月19日,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计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3月18日);2、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三被告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8月23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审判庭第30法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依法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二○二四 年 六 月 十七日
经办人:茹锐红、刘姗 (电话:020-83005437)
备注:请你见到本公告后立即来我院(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联系经办人领取上述案件的诉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