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恢596号
翁为廷:
本院在执行(2024)粤0105执恢596号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结案通知书,内容如下: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本案的全部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结案,对被执行人终结财产报告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裁判文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四年 五 月 二十 日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执恢596号
翁为廷:
本院在执行(2024)粤0105执恢596号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结案通知书,内容如下: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本案的全部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结案,对被执行人终结财产报告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裁判文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四年 五 月 二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