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9360号
广州百合雕塑设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4)粤0105民初9360号原告谢萧莹诉被告郑宜波、广州百合雕塑设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43000元、护理费21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400元,残疾赔偿金以法院查明为准;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因广州百合雕塑设计有限公司(住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土华村波洲基2号1楼二房)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特向被告广州百合雕塑设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开始起算15日内,举证期限从答辩期限届满后开始起算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8月23日9时15分在本院第1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二○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经办人:黄继锋 杨彩萍 (电话 020-83005470 5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