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5民初6429号之一
朱洁: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永煌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方华忠、朱洁、张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8月14日14时15分在本院海珠湿地人民法庭第3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六月十二日